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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霸州盛豪江山小区物业强行收取装修押金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20-04-21
信件索引号 202000154
信件内容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日期 2020-04-27
办理结果

  您已经到我局反应过不交装修押金不买电问题。我局工作人员接访后及时与物业和业主进行了调解,4月22日已经正常卖电给您。

  至于您反映的物业收取装修押金问题,是物业向装修公司收取,也是为了更好的监管违规装修带来的不必要的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并未向业主收取押金。而且装修完毕无违规行为会全额退还。

         装修押金如果是违规收费,根据《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应由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不在我局管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