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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办理居住证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0-11-23
信件索引号 202000652
信件内容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20-11-30
办理结果

您好,经与辖区派出所联系,由于您父亲并未在居住地实际居住。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二节之规定:公安派出所对流动人口主动申报和互联网申报的居住信息,应当进行调查核实。流动人口主动申报居住登记,经实地走访调查情况属实的,由调查人员和主管所长在廊坊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在流管平台中点击核实并予以通过;情况不属实的,由调查人员回复申报人调查结果并说明情况原因,同时将居住信息休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