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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实名举报“霸州孔雀城”开发商坑蒙拐骗外地购房者
来信人 任** 来信日期 2020-12-13
信件索引号 202000686
信件内容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日期 2021-01-06
办理结果

关于电商费,业主与第三方电商平台公司签订团购优惠购房协议,业主在实际购房中均已享受了房价优惠。环京其他地区的部分业主因同类问题,提起了退还团购服务费的相关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法院判决驳回业主的诉讼请求。建议信访人与收取电商费的公司协商退款事宜,如无法达成一致,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纠纷、处理属人民法院负责的范围,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退款诉求。 

其他问题请携带相关证据资料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