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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第二次反馈:霸州孔雀城榕园2023年3月交房,开放商一直不开具正式购房发票,请政府保障普通百姓的合法权益!
来信人 高** 来信日期 2024-01-15
信件索引号 202400051
信件内容
  第二次反馈: 
  我在2020年与霸州金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置霸州孔雀城榕园一套住房(房号:*05号楼*单元*02),合同约定2021年5月31日交房。购房总款分现金和贷款两部分,贷款于2020年10月1日由中国农业银行霸州市支行发放。开发商通知2023年3月发放入住通知。
   诉求:霸州金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至今未给我开具正式购房发票,导致无法缴纳契税,影响后期办理房产证。期间多次给开发商客服0316-5662328打电话催办,客服说不知道,让去政府投诉。购房直接关系我们普通人的民生,开发商迟迟不给开具购房发票,请政府为我们普通百姓做主,帮着解决开发票、办房本的问题。
    说明:第一次反馈:2024年1月7日在霸州市人民政府网上信访,没有任何人并予以解决。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税务局 回复日期 2024-01-19
办理结果

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属实。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做了如下工作2024年1月18日与您电话联系,核实其购房相关情况,其2023年4月10日办理收房手续后没有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并向该公司核实,该公司应开具发票未开具行为。因该公司存在欠税,系统已停供发票。我分局已下达了催缴和催告文书,并与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督促该公司及时缴纳欠税和滞纳金。然后办理发票领购手续,第一时间为举报人开具发票。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