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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霸州万科时代之光一期项目房维不作为误房主入住,拒不承担责任
来信人 朱** 来信日期 2024-01-22
信件索引号 202400063
信件内容
   本人是万科时代之光一期项目*号楼**01的业主。自收房以来,房子各种问题,部分得到了解决,但最严重的问题是客厅与阳台之间的门关不上,本人多次督促维修,但万科方拖至半年后的2023年12月底才得以解决。
      问题解决之前因风雪寒冷直灌室内,根本不能入住,也自然不会产生实质性的物业服务,但是万科物业不仅催缴这半年的物业费,而且还让我多缴滞纳金,这是让我在为万科方工作的失误买单。
      本人并非恶意拒交物业费,也曾多次跟万科物业交涉,只要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使本人的正当权益得到保障,我会立刻缴纳该交的费用。但目前,万科物业和房维互相推诿,拒不承担责任,我的个人财产损失不仅得不到赔偿,而且还面临着法律风险。作为一个一直遵纪守法的公民,我相信政府的公信力量,现急切请求政府的支援和帮助,督促万科方积极面对房主诉求,尽快解决问题。
      本人承诺以上陈情全部属实,可接受调查。盼复。感谢政府平台!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日期 2024-01-29
办理结果

您好,经调查,您在房屋交付前因南侧道路与延期交付一直想要退房,集中交付后多次表示不收房想要退房。9月份您收房,后发现客厅门框有一处裂痕无法修复,开发企业联系辽宁雨虹门窗单位刘*震与您沟通想要赔付钱或者帮助您成本价格封阳台的意愿,私下与您达成一致。后您与刘*震反应客厅门关不上,开始以为是门锁锁住的状态,发现不是门锁问题,又与门窗单位反应,并及时帮您维修完毕。您多次以房屋有问题为理由让项目客关部门去找物业减免物业费。已多次告知您客关部门没有权利参与物业费缴纳,但您一直说对房修工作认可但拒不缴纳物业费。我局建议您1、如不满意维修结果可与开发企业沟通,如不能达成一致建议司法途径解决。2、关于物业费问题建议双方按照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