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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咨询霸州市行政审批局
来信人 刘** 来信日期 2024-03-13
信件索引号 202400377
信件内容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行政审批局 回复日期 2024-03-15
办理结果

以上公司由霸州市行政审批局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以上公司通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开办一窗通提交的申请,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依法予以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第十八条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代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受委托的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事宜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