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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

作者:张宏魁 刘倩 来源:霸州发布 发布时间:2020-01-09 20:42:41 浏览次数: 【字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

霸州市检察院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成立了以检察长一把手任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专项斗争以来,对涉恶案件共批准逮捕43件68人,提起公诉36件93人,追诉漏罪26个,漏犯13人。

一是在办理黑恶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头雁”示范效应,班子成员带头办理黑恶案件,从讯问犯罪嫌疑人到出庭支持公诉,主导诉讼全过程。

二是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确保侦查机关全面、及时、固定证据,马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院在第一时间介入,形成侦诉合力。

三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把握黑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枉不纵,以监督效果维护法律公正和权威。自专项斗争以来,该院通过加大监督力度,已将5起普通刑事案件改变定性以涉恶案件提起公诉。

四是深入开展“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工作,加大黑恶案件的财产追缴力度,深挖“保护伞”线索,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五是坚持“一案三查”制度,复查各类案件1900余件,发现线索33件,全部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

六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通过办案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2件,推动相关部门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下一阶段,该院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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