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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完善廊坊市区公共汽车票制票价结构 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

作者: 来源:廊坊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1-09 08:55: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廊坊市发展改革委、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拟于近期召开完善廊坊市区公共汽车票制票价结构听证会,对完善廊坊市区公共汽车票制票价结构方案进行公开论证,现就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完善廊坊市区公共汽车票制票价结构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参加人条件

1、廊坊市区居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的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6、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41人。包括消费者18人(其中低收入群体2人);经营者1人;其他利益相关方3人;相关领域专家学者3人;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1人;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10人;群众团体3人;有关社会组织1人。

(三)产生方式

1、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方式。若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若报名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

2、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方式。若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若报名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3、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和有关社会组织人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聘请产生。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

确定旁听人员为3人,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旁听人员在听证会期间,不得进行发言,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四、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

确定参会记者2人,按照报名顺序选取。与会采访新闻媒体记者持有效记者证报名。

五、报名方式

凡自愿报名的参会人员请于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26日到市发展改革委(地址:廊坊市广阳道43号市物价局303室,联系人:李淑翠,电话:7706350)、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廊坊市银河北路122号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联系人:冯凯,电话:2335519),报名请提供以下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工作单位、职务、文化程度、住址、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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