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霸州市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工程意见征集结果的公告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申报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廊坊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通知》、《霸州市人民政府批复》(2022)85号要求,我市将启动实施2023年度霸州市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工程。根据《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建立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6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霸州市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工程于2023年5月16日至5月2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了意见。截至2023年5月24日,我局未收到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程序对2023年度霸州市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工程发布意见征集结果的公告。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