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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1 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a、发生土地调整的,提交土地调整方案及协议;

b、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提交分立、合并的材料及政府批准文件;   

5、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政府批准文件; 

6、因家庭关系变化分割或合并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及政府同意分割或合同的批准文件;  

7、因生效的法律文书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8、需要测量的,提交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二、法定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三、承诺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核定→发证→归档 

五、收费标准:免收费

六、办理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政务大厅二楼2、4、18号窗口

七、联系电话:03167861579

监督电话:0316-7868512

    举报电话:031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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