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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公告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5 15:15 浏览次数: 【字体:

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公告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主体

计费单位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

收费对象

征收方式

减免规定

监督举报电话


不动产登记费

1、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2、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取标准为每件550元;
  3、不动产登记机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

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

服务大厅

“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3、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等符合减免条件的不动产登记项;以及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文件的小微企业。

0316-786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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