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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5 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商品房开发)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6、测量报告;

7、土地注销申请;

8、实地查看表;

9、询问记录;

10、不动产登记面积情况表

二、法定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三、承诺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核定→收费、发证→归档 

五、收费标准: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80/件;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550/件。

六、办理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政务大厅二楼2、4、18号窗口

七、联系电话:0316-7861579

监督电话:0316-7868512

举报电话:031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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