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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公安局专题

霸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罚两名违反疫情防控管理人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1 11: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4月3日20时40分,违法行为人孟某某与高某某违反疫情防控措施,驾驶一辆黑色轿车私自外出,并在112国道东五道口东约一百米处燃放烟花爆竹。

孟某某、高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处置危险物质的行为;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行为。

目前,二人已被我局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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