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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你的收入!2022年度个税汇算即将开始,生活负担较重可优先退税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0 15:08 浏览次数: 【字体:

事关你的收入!2022年度个税汇算即将开始,生活负担较重可优先退税

中国财经报 2023-02-07 12:33 发表于北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日前公布,有这些新变化:

  • 一是在第四条“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号)规定,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 二是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

  • 三是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 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 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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