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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霸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试行)》的通知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时间:2020-09-30 18:15:3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霸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霸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试行)》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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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霸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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