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霸州市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霸州市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提升居民消费品质,释放城乡汽车消费潜力,刺激汽车消费稳步增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市统一部署,通过“政府搭台、媒体助力、车企唱戏、市民得惠”的活动形式,采取购车后摇号抽奖等方式,发放现金购物卡,进一步激发汽车流通行业活力,激活市民消费热情,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努力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活动安排
为促进我市汽车消费,全市共投放消费专项资金100万元,分期投放。活动期间,凡在参加本次活动的本市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买车辆的顾客,除享受商家自主折扣让利以外,还可以参加促销抽奖活动,奖品以现金购物卡方式兑付。
三、活动时间及参与对象
2022年6月23日至6月30日,开展“温情霸州·乐享购车惠”第一期抽奖活动。参与活动人员地籍、户籍均不受限制。
四、商家参与要求
(一)注册、纳税均在霸州市辖区内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
(二)符合条件的商家申请参加活动时,需做出诚信承诺。内容包括纳税地在霸州市辖区、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制定优惠让利活动方案等,违约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三)参与活动商家必须在活动期间开展本企业(店)的优惠让利活动,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有参与活动商品优惠幅度高于正常营业水平。
(四)所有参与活动的商家需向霸州市商务局报名申请,并审核通过。报名申请时需提交本店优惠活动方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案。
(五)所有消费行为须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部署安排,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五、抽奖券发放
活动期间购车的客户可单独或委托汽车零售企业凭购车发票、购车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到市商务局领取抽奖券,并于7月10日参加抽奖活动。购车5万元-20万元(含)赠1张奖券,购车20万元-40万元(含)赠2张奖券,购车40万元以上赠3张奖券。
六、奖项设立
一等奖:5000元购物卡(10名);二等奖:3000元购物卡(25名);三等奖2000元购物卡(60名);幸运奖:400元购物卡(120名)。奖项每期可适当调整。
七、奖项抽取办法
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监督下,到指定抽奖地点,现场随机选定抽奖人员依次进行各奖项的抽取。
八、奖项兑付
中奖顾客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购车发票复印件,凭有效奖券到霸州市商务局领取。
九、责任分工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商务局具体牵头组织协调、实施此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专项资金,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监督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商品价格等方面监督执法,严肃处置虚假宣传、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行为,维护消费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区、办)负责落实属地汽车消费促进活动的组织动员及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