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霸州市都市食品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政策解读
近日,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霸州市都市食品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霸政〔2021〕3号(以下简称《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政策适用于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新上都市食品产业高端项目。
二、《政策》享受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工业用地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2;自项目投产3年内达到年内亩均税收贡献不低于30万元/亩;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以供地签订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为建设周期起始日期。
三、《政策》中年度的含义是什么?
答:年度是指从计算之日起十二个月的时间范围。
四、《政策》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本优惠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