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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霸州市2021年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02 08:00:5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背景依据

按照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霸州市2021年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实施方案》。该方案征求了所有涉项乡镇和单位的意见。

二、目标要求

按照“一村一公厕”的建设标准,积极筹集资金138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315万元、我市财政资金315万元,用于农村公厕厕屋、厕具及配套设施补助;中央整村推进奖补资金750万元,用于我市公厕和户厕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到2021年底,完成315座农村公厕新建和改造任务,基本满足群众如厕需求。

三、奖补范围

2021年1月1日后新建以及改造后并符合基本要求的农村公厕。

四、建设要求

1、农村公厕总厕位数不少于6个,设置洗手盆;农村公厕基础形式应以天然地基基础为主,结合所处位置的地质条件而定。应设置排水沟或地漏排出洗刷废水。卫生设备与地面或墙面邻接时,邻接部分应做密封处理。

2、农村公厕内的厕位不应暴露于厕所外视线内,厕位之间应设置隔板,宜设置厕间门。

3、农村公厕应建设水冲厕所,并采取节水和防冻措施,给排水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定。

4、农村公厕的粪便污水不能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河流和水沟内,能实现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

①附近有市政污水管道的,粪便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②附近有村级污水处理站的,粪便污水通过管道排入村级污水处理站沉淀池,经初步处理后再进入处理设备处理;

③无市政污水管网或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的村街,应采用三格式化粪池或其他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处理粪便污水。

五、组织实施

公厕需要的化粪池及配套管件等公共设施,由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规定统一采购。公厕地基、厕屋、卫生洁具及配套设施由村街作为主体,按照施工标准新建或改造。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18]139号)文件要求,财政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座按照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村街自行筹集解决。各村街注意在公厕左厕或右侧留有化粪池建设位置和施工空间,化粪池的设置要和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统筹考虑。

公厕建设完成后由乡镇(区、办)牵头负责组织验收,并向市人居办提交结算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市人居办进行复核,协调财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区、办),由乡镇(区、办)负责财务把关并履行相关手续。资金到达村街后,使用管理政策、具体支出内容、支出数额等纳入村务公开,并将公开照片上报市人居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市人居办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实施,督查指导等工作。各乡镇(区、办)是农村公厕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健全“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的专项组织推进机制。各乡镇(区、办)要将公厕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协调、组织推动、项目安排、资金筹集等方面提供坚强的政策保障。

(二)实施台账管理。各涉项乡镇(区、办)要对改厕任务进行认真核实,做到格式规范、条理清晰、逻辑严谨,各项基础数据全面真实。建立农村公厕台账,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五上午12时前上报建设进展情况。

(三)落实工作责任。市人居办、爱卫办负责对各涉项乡镇(区、办)公厕建设进度进行督导,掌握进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财政局积极筹集资金,按照每座2万元的标准对乡镇验收合格的农村公厕进行奖补。农业农村局要根据村街建设需求,及时采购化粪池及配套管件,按照建设时序分配给乡镇、村街。各乡镇(区、办)作为村庄改厕项目的责任主体,做好群众发动工作,指导村街合理设置公厕位置。同时,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农村公厕项目立项、采购、施工、质量管控、验收等工作,按照时间节点,统筹谋划,整合资源,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改厕任务。

相关政策文件: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2021年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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