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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霸州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8 08:00:5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 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霸州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扶贫项目资产

所称扶贫项目资产,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包括实物性固定资产,资产收益扶贫、入股分红等权益性资产和多年生生物性资产。

二、如何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管理

扶贫项目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管理。   

(一)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包据农业生产设施、乡村旅游设施、建筑物、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资产收益扶贫、入股分红等项目形成的权益性资产等。  

(二)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农村饮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电力等方面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资产。    

(三)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补贴)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三、如何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运营管护

对经营性资产,要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于产权属于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根据资产性质分类管护:

(一)对管护能力要求较低的扶贫项目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两委”落实)要落实具体责任人负责管护。可通过调整优化现有公益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参与管护。    

(二)对光伏扶贫电站、农村饮水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扶贫项目资产,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管护。    

(三)对投资入股经营主体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由对应的经营主体负责运营管护。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两委”落实)要与其签订协议,明确各自权利责任,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跟踪监测运营管护情况,采集并保存管护跟踪信息。

扶贫项目资产管护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解决。经营性资产管护经费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公益性资产要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本级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管护经费由农户自行解决。

四、收益如何进行分配使用

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优先用于扶持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增收、发展村集体经济、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村集体可计提一定比例公积公益金,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

五、资产处置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

(二)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后采取拍卖、转让、报废等方式进行处置。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对扶贫项目资产拍卖、转让的,依法开展资产评估,评估结果需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栏予以公示。

(四)属于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处置收入归村集体所有,按照村集体收入依法进行管理、使用,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六、如何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市政府要对本县域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或细则,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登记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管理责任清单。乡镇政府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目常监管。对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村级组织要担负起监管责任。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发展改革、教育、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政策支持,统筹协调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组织研究解决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指导扶贫项目资产的登记、确权、运营、管护、收益分配、绩效管理、信息化管理等相关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

相关政策文件: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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