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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霸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推进方案》的政策解读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1 15:00:4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冀办发〔2018〕3号)、《2020年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推进方案》、《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冀水领办〔2019〕5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基本全覆盖,有效改变农村生活污水乱排现象,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目标要求

《推进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基本达到全覆盖。治理村街达到224个村,厕所污水得到全面治理,159个村街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彻底改变一些村街污水横流的现象;将临河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长效管护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初见成效。

三、主要任务

1、巩固提高管控村街长效管控水平。对159个管控村街任务,要落实《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在推进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中,主干道路应配套建设排水、排污沟渠。

2、完善落实治理村街长效管护机制。对已完成的224个治理村街,要进一步巩固提升,排查解决存在问题,严格按照《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规范要求加强管理,确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已建成污水治理设施“回头看”工作,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

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与厕所革命衔接。推行“厕所分户改造+污水集中处理”与单户粪污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的技术手段或途径。

4、科学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要在总结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冀农办〔2019〕11号)要求,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2019〕756号),坚持以资源化利用和生态治理措施为优先,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区域布局、治理模式、运维管理、资金筹措等。

5、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探索治理的可复制、可推广模式,进行治理技术模式比选,为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探索积累经验。

四、其他事项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统筹筹措资金、强化监督指导三方面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直部门、各乡镇(区、办)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统筹使用、推进实施、运行维护等工作。

2、积极统筹筹措资金。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中央改厕专项资金、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黑臭水体治理资金等各类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组合拳”作用。

3、强化监督指导。加强信访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附件(2020)42.doc


      相关政策文件: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霸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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