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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霸州市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作者: 来源: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29 09:55:3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加强对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并购重组及直接融资的全过程协调服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参照《廊坊市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措施》,并深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形成了《霸州市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当前上市工作阶段新要求,推动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鼓励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参照《廊坊市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措施》,起草完成了《霸州市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措施》,经与市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形成此稿。

二、起草依据

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中的《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

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40号)

3.《廊坊市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霸州市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措施》与《廊坊市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基本保持一致,共提出了六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补助扶持条件。企业上市挂牌、融资补助扶持资金的企业应在霸州市区域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2022—2024年在境内沪深交易所主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境外主板、创业板上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河北股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河交所)主板挂牌。二是2022—2024年首次成功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三是2022—2024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沪深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成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企业。

第二部分为补助扶持政策。提出了:一是降低企业股改上市成本,主要为在各个板块上市挂牌过程中给予的具体扶持政策。对申请在境内A股上市的企业,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后,给予100万元补助;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京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再给予200万元补助。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给予200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再给予100万元补助。对在“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10万元。对在河北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5万元。二是鼓励企业实施并购重组。三是支持企业开展股权融资。四是实施首发债券补助。对首次成功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我市企业,按融资金额5亿元(含)以下、5亿元一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分三档,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发行费用补助。对首次通过河交所发行可转债融资且债券期限达到2年以上的我市企业,按不超过融资金额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发行费用补助,省、市、县补助金额不高于实际发行费用,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五是支持企业资产证券化。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沪深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成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我市企业。按发行金额1‰的比例对发生的中介服务费用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年度内不超过200万元。

第三部分为营造良好政务环境。主要提出各级各部门对拟上市企业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各种手续,在执法履职过程中,应以帮助规范整改为主;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设立上市引导基金、并购重组基金。

第四部分为补助扶持资金申请材料。

第五部分为补助扶持资金申报方式。

第六部分为附则。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相关政策文件: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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