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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作者: 来源: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03 08:48: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二级应急响应的报告》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立即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二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区、办)和市直有关部门于2019年4月4日上午11:00前,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工作开展情况(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以及效果评估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形式一并上报市应急响应办公室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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