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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督(廊)转【2019】1016号问题核查情况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6 13:33:48 浏览次数: 【字体:

市环保督察保障组办公室:

我市接到廊坊市环保督察保障组办公室转来的环督(廊)转【2019】1016号问题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查处,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环督(廊)转【2019】1016号问题,共交办13件,其中涉气7件,涉噪声5件,涉危险废物1件;属实9件,不属实4件,整改完成12件,整改中1件。

一、环督(廊)转【2019】1016号(短信序号16号)反映“霸州市王庄子镇王泊村喷涂厂异味污染”问题的核查情况(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霸州市王庄子镇王泊村喷涂厂位于王泊村东,主要设备:喷室3个,烤箱1个。

2、现场检查情况

王庄子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生产设备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3、问题处理情况

王庄子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供电部门人员立即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处理,并联合村委会对厂区内生产设备及原料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已责成王庄子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举一反三,严控企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环督(廊)转【2019】1016号(短信序号17号)反映“霸州市岔河集乡岔河集村南侧无名衣架厂、村西楼板厂噪声扰民”问题的核查情况(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霸州市岔河集乡岔河集村南侧无名衣架厂,位于岔河集村村东,主要生产设备:衣架生产线1条;举报人反映的霸州市岔河集乡岔河集村西楼板厂位于岔河集村东,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1台,断筋机1台。

2、现场检查情况

岔河集乡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衣架厂正在生产,无环保防治设施;楼板厂正在生产,断筋机产生噪音。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噪音问题属实。

3、问题处理情况

岔河集乡政府工作人员对衣架厂下达了取缔通知单,并要求该厂连夜落实“两断三清”,现该厂已清理完毕;对楼板厂下达“两断三清”通知单,当场进行了断电处理,并要求该厂清场。2019年10月18日,岔河集乡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该厂已将生产物料及部分生产设备清理完毕,现场仅剩一个水泥罐及部分成品等待出售,目前,该厂已无生产能力。

三、环督(廊)转【2019】1016号(短信序号18号)反映“霸州市东杨庄乡王坊村北侧水泥混合厂扬尘”问题的核查情况(不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

该企业为水泥混合搅拌站,无任何手续,属于违法经营。该搅拌站为2018年6月23日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察组在我市检查时发现问题,东杨庄乡已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并于2018年7月6日将主体设备拆除完毕,该企业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2、现场检查情况

现场核查发现,该搅拌站1个水泥罐处于安装状态,3个未安装,现场无原料和任何产品,不具备生产能力,无生产迹象。该搅拌站已长期关闭停产,企业主欲出售生产设备,出租厂区。目前,该搅拌站生产设备正在出售中。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3、问题处理情况

东杨庄乡政府工作人员已责令该企业负责人将罐体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针对此类问题,责成东杨庄乡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四、环督(廊)转【2019】1016号(短信序号22号)反映“霸州市靳家堡十字路口东头樊新力电镀厂污染空气”问题的核查情况(不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霸州市靳家堡十字路口东头樊新力电镀厂实为注塑厂,位于王庄子镇靳家堡村东,主要设备:注塑机4台,粉碎机1台。

2、现场检查情况

王庄子镇政府在10月16日晚对企业落实预警应急响应情况开展巡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已对企业进行断电处理,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对设备进行清理。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无生产迹象,未在企业厂区内发现电镀工序、设备。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3、问题处理情况

王庄子镇政府联合村委会对该企业现有生产设备及原料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王庄子镇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举一反三,严控企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五、环督(廊)转【2019】1016号(短信序号24号)反映“霸州市东段乡贾庄村广瑞KTV后院玻璃钢化厂噪声扰民”问题的核查情况(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霸州市东段乡贾庄村广瑞KTV后院玻璃钢化厂实为霸州市鑫发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位于东段乡贾庄村村东,该企业东南侧为居民住宅,西侧为村街道路,南侧和北侧为其他企业厂房。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1669055257N,该企业以玻璃为原材料,生产钢化玻璃,企业负责人:蔡鑫。主要生产设备:磨边机12台、裁板机2台、电钢化炉1台等;生产工艺:原料→裁板→磨边→钢化→成品。该企业已在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进行排污许可备案登记管理。该企业主要污染物为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电机及玻璃裁板。

2、现场检查情况

2019年10月17日,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发现其玻璃裁板机位于厂区东南,距离居民住宅较近,裁板及收储废玻璃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可能会影响到周边居民。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3、问题处理情况

环保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将厂区东南的裁板机及废玻璃存储场所搬至西车间,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六、环督(廊)转【2019】1016号(短信序号29号)反映“霸州市胜芳镇纪家堡牌坊向南华达院里喷涂车间气味刺鼻”问题的核查情况(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霸州市胜芳镇纪家堡牌坊向南华达院内企业实为廊坊心家家具有限公司,位于胜芳镇中口村霸杨路北侧,其东侧为空地、南侧为霸杨路,西侧和北侧为其他企业。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1MA08XX0T15,该企业以木材、油漆为原料,年产30万套板式家具,法定代表人:朱翠。主要生产设施:喷室24个、打磨间6个、电锯7台、打磨机1台等;生产工艺:木材→切割→打磨→组装→喷底漆→晾干→喷面漆→晾干→成品。该企业年产30万套板式家具项目环评文件于2018年4月16日经霸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霸环管【2018】11-4号),持有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件编号:PWX-131081-0655-18,有效期: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目前,该公司处于生产调试期,尚未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企业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主要来自喷漆、晾干工序。喷漆房配有光氧催化净化设施6套,喷漆、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净化设施处理后,由15米高烟囱排放。

2、现场检查情况

2019年10月17日,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喷漆房未进行密闭,车间内油漆味明显;木工车间部分打磨工位未配置粉尘收集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3、问题处理情况

环保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同时,对该公司产生有机废气工序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及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控制气态污染物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七、环督(廊)转【2019】1016号(短信序号40号)反映“河北省霸州市扬芬港镇樊李杨村西北角大型取土坑内,自2019年3月至今大量化工废料,气压低尤其是微风时处于下风头的几个村子(樊李杨、王圈、东庄、格达、何家堡、王家堡)的百姓不能开窗,气味极其难闻刺鼻。甚至门窗密封不严的都无法正常呼吸,恳请省委环保督察组为民做主彻底治理污染,让百姓能自由呼吸”问题的核查情况(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

2019年3月26日,廊坊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接到公安部门通报关于扬芬港镇樊李杨村倾倒危险废物的案件线索,立即责成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查,倾倒危险废物的大坑位于扬芬港镇樊李杨村西北侧。大坑西侧岸边停有两辆货车车牌号分别为辽GF9066、挂车号冀BXS20挂;辽G75396、挂车号辽G7965挂。两辆车上存有大约300个铁桶,桶内为褐色细密粘稠状半固体、黄绿色粘稠颗粒状半固体等物质,有刺激性气味,部分铁桶盖已经打开,桶内物质倾洒在地面及坑内。3月27日,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公安局、廊坊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应急管理局、扬芬港镇政府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会后环保执法人员联合扬芬港政府、公安等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对相关证据进行固定。扬芬港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大坑进行了隔离封锁,廊坊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牵头聘请沧州科技事物司法鉴定中心对倾倒物质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危险废物。2019年3月28日,廊坊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委托河北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大坑周边空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非甲烷总烃为0.42mg/m³;苯为0.339mg/m³;甲苯为0.128mg/m³;乙苯为0.0756mg/m³;二甲苯为0.0805mg/m³;臭气浓度为65,苯乙烯未检出。

现场已查明犯罪嫌疑人倾倒的危险废物,已于2019年7月中旬分两批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收集处置,共转移处置危险废物174.66吨。对未查明倾倒来源的50吨危险废物已进行隔离暂存,近日,公安部门又查明30吨危险废物来源,下一步将尽快对剩余的危险废物进行转移查处处置。  

公安机关历经180余天,数次赴外地,现已基本查明我市无涉案企业,均为域外违法企业,成功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目前,该案件仍在侦办过程中,已接近扫尾。  

2、现场检查情况

2019年10月17日,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大坑已采取了围挡等相关措施。廊坊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委托廊坊华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废坑周边空气进行现场检测,检测均未查出氨气和硫化氢。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3、问题处理情况

廊坊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已聘请了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对坑塘污染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并采集了水、土样品,根据监测结果和实地情况正在制定坑塘治理方案及环境危害评估报告。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依法依规对该案件快侦、快捕、快判,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治理方案对该坑塘进行深度环境治理,彻底消除环境隐患。

八、环督(廊)转【2019】1016号(短信序号49号)反映“霸州市堂二里镇八街老胜芳路邮局路口往东,第二胡同口往南,有一家椅子小作坊,蓝色大铁门,影响居民休息”问题的核查情况(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堂二里镇八街椅子小作坊为张云涛家具厂,负责人为张云涛,主要产品为椅子,生产设备为气泵1台、装订机2台,主要生产工艺:原料→装订→组装→成品。

2、现场检查情况

2019年10月17日,堂二里镇政府工作人员及环保中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但具备生产能力,主要环境问题为噪声,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3、问题处理情况

堂二里镇政府工作人员责令该厂立即拆除生产设备,同时,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对该厂下达了环境监察现场报告单,责令该厂立即拆除生产设备。目前,该厂生产设备已全部清理完成,不具备生产能力。下一步,堂二里镇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厂的日常监管,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防止该厂再次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并针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此类问题,举一反三,如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将严肃处理。 

九、环督(廊)转【2019】1016号(来电序号6号)反映“霸州市东关三街大牌坊南,有一铁加工厂,查的严就关,不严就开”问题的核查情况(不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为霸州市博兴宏业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杰,地址位于霸州市霸州镇东关三街,津保公路南侧,东侧为民房(房主为李新潮,目前该房闲置中),西侧为库房,南侧为村街道路,北侧为津保公路。建设规模为年产五金家具配件1000吨,主要设备为空气压缩机、切管机、冲床、二氧焊机、涂装设备、抛丸机等,主要生产工序为:铁板(铁管)→切割→冲压→打孔→焊接→打砂→喷涂→烘干→检验→包装入库。切割、焊接、打砂、喷涂工序产生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米排气筒排出,烘干工序废气经催化燃烧设备处理通过16米排气筒排出。该企业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于2019年2月15日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批复(霸环管【2019】B028号),之后委托河北秉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污染排放达标。现排污证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1081-0691-19。

2、现场检查情况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落实重污染应急响应管控措施,喷涂线已停产,其他生产工序污染防治设施正常开启。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3、问题处理情况

霸州镇环保所将联合廊坊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执法中队,对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巡查频次,确保企业规范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十、环督(廊)转【2019】1016号(来电序号13号)反映“霸州市康仙庄镇普安桥村河北胜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废弃污染”问题的核查情况(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

河北盛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霸州市康仙庄乡普安桥村西南,占地约为20亩,法人代表司建。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力杆、灯杆、钢结构生产及加工。主要生产设备有:电焊机42台、压力机3台、剪板机3台、折弯机3台、调直机1台、钻床1台,电焊机配有焊烟净化器。该公司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于2018年8月31日年取得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批复,批复号为霸环管【2018】B104-1号,根据《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属于无需持证企业。

2、现场检查情况

2019年10月17日,环保执法人员会同康仙庄镇政府人员及网格化负责人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存有部分灯杆半成品及成品。该公司涉气环节为焊接,配有移动式焊烟净化器20台。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废气直排现象。

环保执法人员联合康仙庄镇政府人员在该公司周边进行了排查,发现1家新建违规企业,位于河北盛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东侧,该厂主要从事安全帽生产加工,主要生产设备为:树脂槽1个,压力机1台,喷漆房1座,烤箱1座。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有生产迹象,厂区存有大量原料及产品,厂区内有明显刺鼻气味,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3、问题处理情况

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康仙庄镇政府人员责令河北盛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东侧违规企业关停,同时供电部门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截至2019年10月18日,该厂原料、产品及生产设备现已全部清除,同时,公安部门对该企业负责人行政拘留5天。

下一步,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公司及周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增加日常监管频次,严防其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十一、环督(廊)转【2019】1016号(来电序号14号)反映“霸州市康仙庄镇大安庄村,无名混凝土搅拌站噪声污染”问题的核查情况(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无名混凝土搅拌站实际位于康仙庄镇小安庄村,建于2017年,负责人为张伟,生产设备为:2条混凝土生产线。

2、现场检查情况

康仙庄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砂石料已苫盖,地面正进行洒水。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3、问题处理情况

康仙庄镇政府已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并责令其清除原材料,已清理完毕。目前,该企业正在出售生产设备,因设备太大不易移动,暂时在原地封存,待找到买家后拆除。

十二、环督(廊)转【2019】1016号(来电序号27号)反映“霸州市胜芳镇开发区新双意家具厂噪声扰民”问题的核查情况(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企业实名为霸州市胜芳镇新双意家具厂,位于霸州市胜芳镇红旗路北侧,经营负责人为张化清,主要从事家具配件加工。主要生产设备有下料锯1台、弯管机2台、冲床2台、打孔机2台。该厂主要生产工艺:铁管→下料→弯管→打孔→组装→成品。该厂无环保手续,无排污许可证。2019年10月12日,曾有群众向霸州市市长专线反映“胜芳新双意家具厂噪声扰民”的问题(市长专线-3907),当日胜芳镇对胜芳新双意家具厂进行了调查处理,查封生产设备,对该企业进行了断电处理,责令立即清理生产设备。

2、现场检查情况

2019年10月17日,胜芳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仍处于断电状态,生产设备已全部清理完毕。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3、问题处理情况

胜芳镇将加大对该厂的日常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严防违规生产现象发生。

十三、环督(廊)转【2019】1016号(来电序号49号)反映“霸州市胜芳镇武平医院南侧会兴金属院内,立峰汇业库将废机油导入地沟”问题的核查情况(不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企业实名为河北会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立峰汇业库为该公司裁剪车间。该公司主要生产钢管,生产设备为6台轧机、10台裁剪机、20台退火炉、30台管机。生产工艺:原料→轧制→剪切→退火→制管→成品。该公司持有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1081601340676A001P,有效日期:2018年09月21日-2021年09月20日止。该公司除裁剪车间外,其他车间自2018年11月至今处于长期停产状态。

曾有群众于2019年10月8日向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电话举报“立峰汇业库倾倒废机油”问题,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于2019年10月10日将该案件转发胜芳局(编号:DH20190204)。环保执法人员于2019年10月12日到河北会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未发现举报人所说倾倒的机油迹象,执法人员王泽恒现场与举报人联系,商定于10月13日上午双方共同到现场指认倒油地点。2019年10月13日,王泽恒再次与举报人联系,接通电话表明身份后举报人随即挂断电话,多次拨打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2、现场检查情况

2019年10月17日,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裁剪车间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无废气废水产生,其他车间为长期停产状态。该裁剪车间东部租赁给立峰汇业库存放带钢,车间有一条从东到西雨水收集排水管道,经现场检查,管道内未发现含油物质。环保执法人员与胜芳第一污水处理厂联系,近期进水水质情况并无异常变化。在此排水管道现场取水样,已送至廊坊华测检测公司,检测结果石油类不超标。

2019年10月17日,通过现场走访并向立峰汇业库负责人了解,举报人是该公司的前员工,曾与公司之间发生过财务纠纷,造成上访问题。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不属实。

3、问题处理情况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监察频次,严防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顶格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报告。

附件:交办信访问题整改前后对比照片

          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信、来电、短信信访问题转办清单.xlsx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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