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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作者: 来源:霸州市大气办 发布时间:2019-10-31 11:46: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廊坊市要求,现将《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你单位结合自身职责,与上级对口单位对接,参照《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详见附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迅速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预警启动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8时,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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