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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8 08:54: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廊坊市要求,现将《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预警启动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12时,预警解除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12时。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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