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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招募“民间河长”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1 10:05:14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大市民:

为了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激发全市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形成治水合力、发挥监督作用、广泛献计献策、深化协同治理,加快实现全市河渠“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奋斗目标,现在全市范围内招募“民间河长”,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募范围

“民间河长”包括“乡贤河长”、“企业河长”、“园丁河长”3种称号。“乡贤河长”从在乡村河渠治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人选中招募;“企业河长”从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企业人选中招募;“园丁河长”从教师队伍人选中招募。

二、招募条件

1、年龄25岁-60岁,身体健康;

2、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

3、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社会公众形象好;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

5、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有水利和环保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招募时间:

2020年7月21日—8月15日

三、推荐方式:

“民间河长”采取市民自荐,市河长办考察审核的方式招募。市民自荐请认真填写《“**河长”自荐表》(请参照图片模板自行制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上报市河长办(电话:0316-7286925;邮箱:bzhedaoban@163.com)。

四、选拔聘任

市河长办对自荐人员进行面试、考察、筛选,确定“民间河长”。市河长办对“民间河长”进行培训、颁发聘书、配发统一标志后,“民间河长”正式上岗,接受市河长制办公室管理。“民间河长”属于志愿公益岗位,不计报酬。

五、工作内容:

“民间河长”以社会监督人的身份参与管理河渠,协助当地河长办开展治水监督工作:

1、开展河渠调研、监督治水工程,发现河流漂浮物、河边垃圾、河道违法违规及偷倒偷排等问题,及时汇报;

2、收集河渠治水相关信息,及时反映群众意见;

3、宣传治河政策,带动群众护河爱水;

4、每月定期与市河长办沟通交流,助力全市河渠治理。

       附件:《“**河长”自荐表》

霸州市河长办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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