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政务公告>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四川成都、内蒙古巴彦淖尔新增本土确诊病例,霸州疾控发布紧急提醒

作者: 来源:霸州市疾控中心 发布时间:2022-02-24 15:50:42 浏览次数: 【字体:

据成都卫健委消息,2月20日,成都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

2月20日16时30分,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在对呼和浩特市往来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过程中,发现1名新冠肺炎核酸初筛阳性人员,之后经疾控部门复检,结合临床症状,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及扩散风险,霸州市疾控中心现向广大市民提醒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2月6日(含)以来有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温江区、高新区、金牛区和金堂县、2月12日(含)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旅居史的来(返)霸人员或与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主动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合理安排出行。请密切关注国内各地区疫情信息,建议您坚持非必要不离霸,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如确需出行的,请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和路线,避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坚持做好个人防护。请大家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要加强健康管理。加强日常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切勿自行诊治,乱服用药物。就医时如实告知真实旅居史,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单位和个人瞒报、知情不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后果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打印正文】 【关闭正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