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政务公告>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常态化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0 16:02:23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大居民朋友: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是尽早发现潜在风险、实施精准防控、快速高效管控疫情的重要手段。鉴于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常态化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霸州市辖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含在校师生)、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各类已复工复产复业企业、工地及其他市场主体的从业人员等。

二、核酸采样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5月21日,具体时间以乡镇(区、办)通知为准。

2.地点:所在乡镇(区、办)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

三、相关要求

1.为提高现场采样效率,检测时请务必携带手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提前准备好“廊坊核酸检测”小程序检测码截图。

2.进行核酸检测时,需同时出示河北健康码,工作人员将核查新冠疫苗接种信息,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未接种人员及60岁以上人群符合接种条件未接种人员,请核酸采样完毕后,立即到就近接种点进行接种。

3.单位值班人员、防控及保障人员、沿街门店居住外来人员等到就近采样点采样,确保应采尽采、应检尽检。采样完毕的村街(社区)人员有序恢复流动。

4.所有人员采样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交谈、不聚集、不干扰工作人员,不扰乱现场秩序。

5.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单位、村街(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居家48小时后要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6.对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独居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人员,工作人员将上门采样,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7.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村街(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请广大居民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对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单位与人员,对传播不实信息、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导致疫情传播风险及其他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居民的支持,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配合!

 

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打印正文】 【关闭正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