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示《霸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20〕12号)和《中共霸州市委办公室、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全面开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霸办〔2020〕17号)文件要求,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政府部门对《霸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向社会公示。
特此通知。
霸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