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国土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复核调查测评的通知
各单位、企业,广大市民朋友们: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国土资源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两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我市荣获“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称号。为促进我市持续加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节约集约模式、技术、制度和管理创新,切实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第一批次评选和获评模范县(市)复核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24号)要求,部将对获评模范县(市)进行复核。现请各单位、企业,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做好问卷调查填写工作。
网上调查系统登录入口: http://www.landstar.com.cn/second/JYMF.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