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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3 11: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廊坊市要求,现将《廊坊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3月13日18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并于3月17日8时自动解除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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