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政务公告>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供热管网施工期间实施行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知

作者: 来源: 中国廊坊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6-09-01 16:02: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保障市区供热管网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自9月1日至9月30日,实施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 限行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至20:00。

(2) 限行区域:

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以内道路,不含合围区域的外围环线道路。

(3 )限行措施

9月1日至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0号管理。

途经廊坊的大型货车严禁进入和穿行廊坊市区。

限行期间市区公交免费乘坐,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廊坊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打印正文】 【关闭正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