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财政局关于对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上级下达我市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分配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企业名称 |
分配资金(万元) |
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3819.08 |
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 |
745.92 |
合 计 |
4565 |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