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政务公告>政府采购>详细内容

霸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河畔新城二期公租、廉租房配套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22 09:35:29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邱主任 0316-786327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1378560****
采购预算金额:16487000.00
采购用途 : 配套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的现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3、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纳入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承包企业预选名录证书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处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1-2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1-26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30至4点3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5265882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265882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本人报名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本人身份证书(留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授权代理人报名的,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被授权人需提供社保局出具在本企业交纳满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6、预选名录证书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携带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者不接受报名。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打印正文】 【关闭正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