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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购置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物资项目公告

作者: 来源: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7-07-20 08:35:12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金康东路22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斌 0316-723859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第八大街与裕华路交口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18131650279
采购预算金额:1460800.00
采购用途 : A包:甲流初筛试剂盒500盒;达菲(磷酸奥司他韦胶囊)200盒;奥司他韦颗粒200盒;防护服200套;防护口罩1000个;外科口罩10000个;防护目镜10个 B包:有创呼吸机2台。
项目实施地点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具备合法经营范围;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具有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A包报名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药品经营许可证;(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B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具备合法经营范围;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具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4、具有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B包报名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需提供药监部门的受理凭证),则必须提供;(4)如为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含设备的授权书及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5)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以上证件均需出具原件并提供逐页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还需加盖法人章)一套,资料提交不全,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者,一律谢绝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7-1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7-25
时刻说明: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8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18131650279
受理质疑电话:18131650279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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