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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询价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7 08:59:29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曹光明 139306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天鹅西路路518号华海大厦8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春嘉0312-3102119
采购预算金额:767650.00
采购用途 : 警用装备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范围含警用装备或警用器材销售,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的入围企业(须提供入围企业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的入围企业(须提供入围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质材料在开标时均须出具原件。 注: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入围企业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入围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3)、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包含四表一注的财务报告(2017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税务票据或银行缴税凭证(2017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持以上所有资质证明原件进行资格预审,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进行备案;面向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售询价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8-1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8-18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30,14点30至17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10时00分
询价时间:2017年08月24日10时00分
询价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传真电话:0312-3102119
受理质疑电话:0312-3102119
备注:招标编号:HBSD-2017-093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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