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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李少春大剧院舞台音响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31 09:00:31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李少春大剧院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益津中路27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闫兵慧 0316-721221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冯瑞0316-2281196
采购预算金额:1502000.00
采购用途 : 舞台音响设备升级改造
项目实施地点 :李少春大剧院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音响和功放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如为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凡有意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厂家授权(如为代理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以及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①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人民币/套;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8-2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9-01
时刻说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备注:项目名称:霸州李少春大剧院舞台音响设备升级改造 项目编号:HBAT01111708368-CG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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