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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公安消防大队胜芳中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31 10:36:42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 :廊坊市霸州市金康道21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宏芳 0316-723886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冯瑞0316-2281196
采购预算金额:3042932.06
采购用途 : 办公楼、训练馆、羽毛球场、篮球场、路面改造工程等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霸州境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9、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人民币/套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0-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1-03
时刻说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详见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备注:项目名称:霸州市公安消防大队胜芳中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BAT01111710496-SG 最高限价:3042932.06元 招标文件的获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携带报名截图到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若只在一方办理登记,其投标无效。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资料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及下列证件(有效且合格)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有意参加投标者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需提供。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霸州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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