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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停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8-07-23 08:52:56 浏览次数: 【字体:
采购项目编号:DHHBZC201817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金康东道
采购人联系方式:任主任 0316-723892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东街东岗路东行300米路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寇工 18730730110
采购预算金额:740000.00
采购用途 : 霸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暂扣的车辆提供守护、管理等相应的必要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2、停车场应坐落在霸州市区且可用面积大于55亩,至少满足800辆车辆同时停放,且能提供停车场场地使用权或拥有权相关证明; 3、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7-2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7-26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31 15:00
开标时间:2018-07-31 15:00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二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8730730110
备注: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主体注册投标咨询电话:4008503300。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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