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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公安局专题

【铸盾2022】霸州公安抓获多名涉电信诈骗人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6 15: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势头,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铸盾2022”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霸州市公安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近日,霸州公安经细致工作抓获多名涉电诈嫌疑人。

2022年6月10日,霸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天津警方协助抓捕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曹某的请求。反诈中心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藏匿在霸州市康仙庄乡某村内,并联合康仙庄派出所将曹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曹某如实交代了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五千余元犯罪事实,目前曹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交天津警方。


近日,市区分局城西派出所民警在清查辖区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时,发现张某、钟某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民警遂将两人带回派出所。  
经审讯,张某、钟某对其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并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钟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王庄子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两名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的嫌疑人黄某、姚某在其辖区内活动,民警通过大量摸排走访,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藏匿地点后,迅速出击,成功将两人抓获。

目前,黄某、姚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惩戒。
      惩戒措施包括:1、五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2、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3、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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